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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五起价格监督检查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0-03-17 作者: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15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2019年以来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价格监督检查典型案例,共5起案例。

一、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安徽省安福置业有限公司价格欺诈案

2018年9月12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安徽省安福置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销售“安粮城市广场”15号、16号楼盘商品房过程中,不履行承诺,将未经装修的“毛坯房”标注为“装修房”向购房人销售并交房。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违法行为。2019年5月28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0万元。

二、淮北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淮北市南湖公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停车场不明码标价案

2019年7月,淮北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淮北市南湖公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中湖砂石广场停车场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2019年7月10日至7月18日期间,未在经营场所公示收费标准,向469名游客收取每车次5元的停车费。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构成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2019年11月12日,淮北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345元,并处罚款2000元。

三、五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五河县宁康大药房哄抬价格案

2020年1月27日,蚌埠市五河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五河县宁康大药房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2020年1月22日至1月24日期间,将进价2.1元/包的口罩以10元/包的价格进行销售,将进价1.9元/包的口罩分别以15元/包、25元/包的价格进行销售,将进价4.9/包的口罩以20元/包的价格进行销售。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2020年2月6日,五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违法所得2638元,并处罚款13190元。

四、黄山市屯溪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黄山市益康堂大药房百合店哄抬价格案

2020年1月23日,黄山市屯溪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对黄山市益康堂大药房百合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2020年1月21至1月22日期间,将原价5元/袋的一次性使用口罩经4次提价至25元/袋进行销售。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2020年2月13日,黄山市屯溪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

五、阜南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阜南县老百姓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毕某店不明码标价案

2020年1月24日,阜阳市阜南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阜南县老百姓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毕某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销售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过程中,未标示价格。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构成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2020年3月2日,阜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元。